2018年8月16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沈丹丹批准逮捕。2018年7月27日,犯罪嫌疑人沈丹丹在宿城区埠子镇车站红绿灯南侧一巷口处,因感情纠纷持刀捅伤被害人腹部。经鉴定,被害人的损伤构成重伤二级。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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